为规范行使公益诉讼职权,当好美好生活法律守护者,12月27日,广丰区检察院邀请上饶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今年来开展的公益诉讼检察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依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该院肖连华检察长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随后,人民监督员实地到广丰区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的铜钹山九仙湖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查看现场整改情况。
视察调研中,人民监督员对广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一致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广丰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卓有成效,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对保护广丰绿水青山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言献策,希望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知识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聚焦民生问题,助力推动行政执法,不断回应群众呼声。
据悉,今年以来,广丰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余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工作中,该院将百姓饮用水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开展了“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积极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公益巡查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十余件。对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排污口,自来水厂未按规定对储水设备清洗消毒、无水质检测报告、无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问题,对 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督促整改。
公益诉讼到底是什么?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和咱们大家平时比较熟悉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目的不同。普通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主要是为了保护原告的个人利益,也就是私益,它要求原告必须与案件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公益诉讼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诉主体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对我们检察机关来说,公益诉讼可以说是一项全新的检察职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不断增多,个别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原有的法律制度在公益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随后,这一制度经历了人大授权-试点先行-立法确认-全面推开等阶段,成为“四大检察”中最年轻的一项主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