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监督活动覆盖全县乡镇和城区主干道,重点聚焦校园周边、老旧住宅小区、人流车流密集的城区主要干道、路边绿化带等,查看窨井盖是否存在缺失、破损等问题。经查发现全县30多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沉降、垃圾堵塞、缺失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铅山县检察院依法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分别向住建、城管和有关乡镇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单位积极履职整改,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

窨井盖综合整治非一日之功,需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铅山县检察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协同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窨井盖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知识链接:针对窨井“吃人”事件频发,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