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饶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
时间:2021-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近期,上饶市检察机关主动履职,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同步下发《关于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有效防范校园犯罪事件,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排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及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包含医务人员、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等与学校密切相关人员)。

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上述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上饶市检察机关通过对全市2000余所学校里的9万余名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切实把具有前科劣迹人员筛查出来,从源头上根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隐患。

 

未检小课堂

—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请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请问哪些人员要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五条: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请问有猥亵、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教师除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外,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教师有下列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其中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从严从重处罚,撤销所有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给予开除处分。

 
本院简介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专题活动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2309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新媒体
上饶检察官方微博
上饶检察微信公众号
您的位置: 首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饶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

时间:2021-11-15  作者: 
     为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近期,上饶市检察机关主动履职,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同步下发《关于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有效防范校园犯罪事件,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排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及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包含医务人员、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等与学校密切相关人员)。

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上述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上饶市检察机关通过对全市2000余所学校里的9万余名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切实把具有前科劣迹人员筛查出来,从源头上根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隐患。

 

未检小课堂

—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请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请问哪些人员要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五条: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请问有猥亵、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教师除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外,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教师有下列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其中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从严从重处罚,撤销所有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给予开除处分。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区县院链接
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广信区人民检察院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 弋阳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